【发稿时间 :2020-11-12】 【来源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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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1月11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黄浔 罗琳)为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负担,日前,省医保局联合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市监局、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湖南省2020年度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对吻合器类、骨科创伤类、冠脉扩张球囊三类医用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方案》自2020年1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本次带量采购从结果执行之日起12个月为1个采购周期,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将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据了解,参与本次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按产品一级目录,原则上以不低于2019年度实际采购数量申报采购基数,按采购基数的70%左右确定1个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中选产品将纳入带量采购目录管理,医疗机构需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生产企业可自主申请未中选产品(包括没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按不高于本次带量采购的产品限价和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的两者低值,纳入监测目录管理。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临床用量大、金额高、临床使用技术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可有效降低耗材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减少医保基金支出,促进临床规范使用。
2019年底以来,为了让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我省启动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全省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等工作。在国家带量采购药品落地实施中,中选的57个药品平均降幅达52%以上;实施全省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154个中标药品平均降幅为35%,最高降幅达88%,按2019年全省抗菌药物年采购数量测算,可年度节省药费支出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