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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为规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中心)应急管理工作,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中心有序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发〔20042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国家和省有关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为指导,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心发生的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正常进行和威胁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编制、修订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置情况报告;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由综合部分管后勤工作副部长兼任应急办主任,负责应急办日常事务工作,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负责全中心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接报电话:89665016)和受理,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领导;负责中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防、应急处置、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应急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协调、督促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相关相应工作;组织建立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防、处置的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适时修订完善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报告

.部门发生突发事件,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应组织本部门和相邻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先期处置,并在事发5分钟内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和办公楼后勤工作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 10分钟内核实情况,再决定是否报告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部门负责人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并由应急办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突发群体性事件

1)因公共资源交易引发群众上访、聚众闹事等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迅速赶到出事现场,了解事态,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并迅速将事态报有关部门。

2)在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指示之前,若群众情绪过于激动,行为过激,应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3)及时疏散围观的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组织对受伤的人员及时救治。

2.火灾事故

1)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并启动警报器,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等设施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应急办。

2)应急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和大楼物业公司报告,同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若有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

3)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应急领导小组应报告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切断办公楼总电源,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维护现场秩序。

4)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现场。

5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视情况在调查结束后1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等书面报告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3.用电事故

1)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并启动警报器,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干粉灭火器等专用灭火设施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应急办。应急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和大楼物业公司,并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

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 迅速拨打 119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

3)火灾无法控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现场。

4)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同时用绝缘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报告应急办和应急领导小组,并拨打 120急救电话;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5)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在调查结束后1日内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书面报告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4.盗窃案件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应急办组织要封锁办公楼的各个出口,并组织人员马上赶赴现场抓捕嫌疑人。若嫌疑人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记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逃离方向,并拨打“110”电话报警。

2)应急办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嫌疑人经过的通道、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办组织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

4)应急办组织妥善保存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交公安部门处理。

5.自然灾害

1)发生破坏性地震,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使用电梯和跳楼逃生。

2)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110”求救。

4)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6.设备突发事故

1)做好停电可能影响开评标、重要文件收发等工作的事前准备方案;停电或电梯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告知应急办,应急办协调大楼物业公司启动电梯间内是否有人应急方案。

2)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受伤的干部职工,尽可能保护国家财产。如有必要,及时拨打“120”“110”求救,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转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发现不良分子在中心实施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果断制止、制服行凶者,及时拨打“120”“110”求救。

2)对受伤的人员及时组织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危机

 1)因交易环节敏感问题引发新闻媒体集中报道,事发部门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分管领导和应急办。应急办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意见,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避免新闻报道引发的消极影响。向宣传、新闻等相关部门汇报,并立即与相关媒体沟通,采取措施消除不实报道的消极影响。

2)中心新闻发言人积极主动的接受媒体采访,统一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向媒体传递正确的信息进行引导,通过媒体向公众解释政策或行为的理由、过程、结果等,通过解释达成社会的共识,消除传言、谣言、谎言引起的误解。

3)通过网络发布网络新闻稿,公布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则等,并将事件经过进行说明。如果出现负面跟帖,立即回应,以正视听。必要时与网宣部门协调处置舆情。

4)应急办确认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后,事发部门应收集和整理媒体的相关报道,以及来自公众的反馈意见,撰写事件分析报告,报领导小组为突发新闻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借鉴。

9.值班应急

1)由综合部制订节假日期间的值班计划,值班人员须准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时坚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者须有中心人员代岗履职,并报告当天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负责受理来电、来访等公务事项,值班人员应把当天处理事项等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遗留待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部门。

2)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处置有关紧急、突发事件,协调、督查当班期间有关事项的办理,按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做好中心的防火防盗工作,应对中心各楼层作不少于一次的巡逻检查,锁好每层楼面的安全门、楼梯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10.交易系统突发瘫痪或崩溃事故

因黑客攻击或其他原因引发信息平台交易系统瘫痪或崩溃的处置,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执行。

11.交通事故

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五、新闻发布

具有全中心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和报道内容要遵循严肃、准确、权威的原则,发布内容须经中心党组审核同意后,由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并选派熟悉全面情况、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表达沟通和现场应变能力的中心领导干部为突发事件的新闻发言人,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六、本预案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七、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