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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精神要求,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施了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根据省编委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编发〔20156号)的规定,于20151231日完成合并组建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内设12个部室,主要职能部室有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技术信息部、市场服务部、监督服务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业务四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省编委核定中心事业编制79人,2017年年底中心在编人员8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12.66%。根据湘编发20156号文件规定,中心安置原撤销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出现超编情况,允许暂实行超编安置,逐步消化。

(四)主要职能

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组织平台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督下,承担评标专家抽取有关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类平台内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为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以及平台内交易项目等提供服务。

3、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

4、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平台服务,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工作;对参与平台内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估;记录、留存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行为的证据资料,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5、完成省政府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中心2017年度年初预算支出3,886.10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1,843.97万元,项目预算支出2,042.13万元。年中追加及预算调整后2017年度预算支出总计5,088.12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2,300.70万元,项目预算支出2,787.42万元(含上年结转645.68万元,年中预算追加经费166.34万元,省发改委切块救灾护坡经费150万元、电子招标经费240万元)。2017年度中心可支配资金合计5,528.31万元(含其他资金440.19万元),2017年度实际支出共计4,392.94万元(含预算内资金支出4,269.1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2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1.50万元,项目支出2,101.44万元。

中心2017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用于如下工作:

1、推进机制创新。以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提升监管权威性和威慑力,构建跨行业失信行为信息互认、受限措施互补、惩戒到位互动、“一处失信、处处受约”的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2、推进制度创新。一是推动全省交易规则实现规范统一;二是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成效。

3、推进技术创新。一是实现全省交易平台大整合;二是全省交易信息大融合,升级改造“一网三平台”,做好市州交易平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接口工作,实现“全省一网”。

4、推进监管服务创新。一是织密交易风险防控“安全网”;二是推行中标项目后评估工作;三是实现智慧监管服务。

5、推进集中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取得重大进展。一是推动出台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二是公共资源交易由分散交易实现集中交易。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中心2017年度共发生基本支出2,291.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4.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77万元。

中心2017年度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中心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办法》,从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岗位管理体系、部门预算管理、支出审批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及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中心的资金财产管理进行制度规范。各部室的公用经费实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严格审批,中心财务部根据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对各部室的日常公用经费,编报预算,呈报中心党组会议审定后,由财务部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费用控制,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

中心2017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支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年中预算调整后2017年度预算支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7万元。2017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2.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6.98万元。

为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中心建立了公车定点维修。保养制度,因公外出和公务接待分级审批制度,不仅从制度上对中心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以及因公出国(境)费用进行了规范,还多次召开了中心党组会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事项。中心2017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为65万元,实际支出为62.82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的96.65%,其中: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支出为9万元,实际支出为6.9万元,占公务接待费预算的7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支出为3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实际支出为38.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6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总预算的99.85%;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支出为17万元,实际支出为16.98万元,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的99.88%

(二)项目支出

中心2017年度共发生项目支出2101.4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40.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91.04万元。

中心2017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家评审费等中心业务工作专项支出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的平台的运行维护支出。

为规范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中心制定并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规定》、《专家评审费用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交易风险点防控办法(试行)》等制度,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中心党组对部门整体预算的执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财务开支和资金的使用情况,积极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经济性分析

中心2017年度预算支出总计5,088.12万元,实际支出(预算内)共计4,269.13万元,实际支出较预算支出结余818.99万元,实际支出为预算支出的83.9%(结余资金主要是因为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达到全部付款进度,同时中心严格把控一般性支出,从而增加了年末结转)。

中心2017年全年实现交易金额1190亿元,同比增长19.23%,实现增值金额64.16亿元,节约金额36.99亿元。

(二)效率性分析

中心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各处室均按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1、努力在创新、效率上走在前列,业务工作全面开创新局面。中心以“在创新、效率上走在前列”为目标,着重围绕“五个创新”,主动作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创新,引领行业改革发展。中心承担行业领跑责任,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痛点、难点、热点,凝聚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共识和合力,发挥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参谋助手作用,着力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有效性分析

中心较好的完成了2017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通过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充分利用了部门整体支出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益。

1、中心2017年被评为“全国十佳最具公信力交易机构”,荣获“2017年度全国10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努力推进机制创新,实行“黑名单制度”。20175月、9月和12月中心先后三次联合省发改委、交通厅、住建厅等行政监督部门,对我省招投标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主体、违法违规主体和失信“黑名单”企业80家、个人15人在红网、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媒体第一时间进行全方位曝光。

3、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实现交易平台与交易信息的整合。2017年中心接管整合了水利、交通、排污权、国际招投标等电子交易系统,开发了大数据平台系统和内部智能管理系统;医药、国土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工业和水利项目基本实现电子化交易;第二类疫苗采购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实现“三流合一”;药品流通领域在全国率先设计开发具有票据信息、药品库存、采购订单管理和行政监管功能为一体的“两票制”管理系统。

4、积极推进监管服务创新,实现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督。中心在2016年排查出的48个交易风险点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各部门全覆盖、无死角排查交易风险点,共梳理72个交易风险点,汇编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推行中标项目后评估工作。把工程类项目抽查5%进行标后评估固化下来,2017年完成随机抽取18个工程建设项目、8个政府采购项目、4个国土交易项目和4个医疗器械项目交易活动的后评估;运用大数据技术等数据手段,在工业类招投标等项目中发现53家投标人涉嫌围标串标的行为,同时顺应移动“互联网+”的大趋势,开发了湖南公共资源交易APP,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

(四)可持续性分析

中心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产业、繁荣事业上,坚持中心党组管理财务并多次开会研究财务工作,严格审批流程,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上述措施较好的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较好地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可持续发展,2017年年底中心结余结转资金818.99万元,有了充足的资金投入,有效地保证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和交易市场规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经费超支

中心2017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支出1,815.81万元,实际支出2,005.57万元,超支189.77万元,超支比例10.45%。主要原因为中心人员经费预算实际存在缺口,代扣的养老保险费计入人员经费支出,因养老保险改革尚未完成,计入支出的代扣事项实际未支付,仅体现为会计核算的支出,因此出现人员经费超支的问题。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

2017年度实际收入5,528.31万元,实际支出4,392.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数额为818.99万元,占收入比例14.81%,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主要是因为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达到全部付款进度,同时中心严格把控一般性支出,从而增加了年末结转和结余。

五、有关建议

(一)认真分析、科学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提高财务分析水平,实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执行情况合理规划下一步的支出;加强与省财政厅、相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确保支出合法、合规;针对人员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可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如不行则应适当调整人员经费标准。

(二)针对年末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问题,中心应加快报销审核和支付效率,对于单位日常经费开支,敦促相关处室完成报销手续,加快财务支付进度;督促项目施工方按照合同进度完成施工,中心依照合同施工进度及相关手续及时支付合同款;优先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费用。

 

 

附件:12017年度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2017年度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422

 

 

 

 

 

 

 

 

 

 

 

附件1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三级指标

分 值

评价标准

备注

得分

投入10

预算   配置10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员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5

      60

预算   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0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3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项目就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面积/批准投资面积×100%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40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7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出(降低)5%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4

     60

预算   管理40

管理制度    健全性

8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8

资金使用    合规性

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项目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6

预决算信息  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出及效率30

职责  履行 8

重点工作实 际完成率

8

根据省绩效办2017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考核得分/350*8

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计划工作数: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省直机关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湘绩发﹝20132号)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8

履职  效益22

经济效益

5

本年部门整体支出中,实际支出是否超出年度预算支出,未超出计5分,超出10%4分,超出20%3分,超出20%以上,不计分。

完成年初设定的计划任务,产生的经济效益。

5

社会效益

5

推进机制创新,形成全方位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计1分;推进制度创新,实现全省交易规则规范统一,计1分;推进技术创新,实现全省交易平台和交易信息的整合,计1分;推进监管服务创新,实现严格的交易风险防控,计1分;推进集中交易,实现项目“应进必进”,计1

完成年初设定的计划任务,产生的社会效益。

5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效果不明显0分。

完成年初设定的计划任务,产生的行政效能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    低于7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总分

100

 

 

91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7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79 

89 

112.66% 

经费控制情况

2016年决算数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57.04

65

62.82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44.48

39

38.94

       其中:公车购置

 

18

17.98

             公车运行维护

44.48

21

20.96

   2、出国经费

 

17

16.98

   3、公务接待

12.56

9

6.9

项目支出:

878.88

2787.42

2101.44

    1、业务工作专项

829.3

1546.64

1267.47

    2、运行维护专项

49.58

30

30

    3、运行维护专项-基本建设

 

700.78

533.97

4、基本建设支出

 

510

270

公用经费

 

 

 

    其中:办公经费

21.64

79.5

31.74

          水费、电费、差旅费

24.13

45

35.06

          会议费、培训费

8.04

12.5

7.88

政府采购金额

——

2430.28 

2264.85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556.34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5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0 

   0

  无

0 

  0

 无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等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