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2-18】 【来源 :】 【阅读次数:】
——湖南省公管办、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文《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以赴为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助推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2月17日,省公管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联合印文《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省交易中心定于2月20日起,有序恢复省本级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网上交易和部分项目的现场交易活动。
《通知》要求,全力推行“不见面”交易服务,实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文件归档等;招标人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系统,投标人在网上远程解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在线抽取评标专家,取消现场操作。
二是政府采购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集中采购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交易,其中公开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约定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与开标;分散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采用电子化交易。
三是在线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根据CA数字证书机构的官方网站查阅业务指引、在线办理。
四是优化评标时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服务标段数超过3个(含3个)的、较复杂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前一天开标第二天评标;多标段数且评标时间过长的,抽取多组评委分组评标。
五是精简进场交易项目。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受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以外以及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暂不受理异地需在省交易中心现场交易的项目。
同时,药品、高值耗材、第二类疫苗采购、耕地指标、矿产资源、排污权交易一律网上办理。
《通知》强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保障运行必需、 防控必需、民生急需、经营生产急需等重大项目的交易服务工作,全力以赴为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助推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通知》要求,筑牢疫情防控“五道防线”,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在省交易中心抓实抓细抓到位。
一是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原则上每项目行政监督限派一名代表、代理机构不超过两名工作人员,其中实行现场交易的项目市场主体限派一名代表;行政监管部门已实行在线监管的,原则上不派代表到现场。
二是严格把关进场人员。开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院区人员应先阅知《疫情防控期间温馨提示》,凭身份证实名登记,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规定值(37.3℃)或未戴口罩者,将登记上报并谢绝入内。在院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是严格细化现场管理规定。进入场内后,应适当保持间隔距离,不得扎堆聚集,不得喧哗闲聊。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回本单位填写投标候选人排序、上传评标报告和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四是直接进入工作区域。进入交易现场的市场主体、行政监督、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直接进入各自的工作区域,不得串岗串室,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尽量减少交叉感染。
五是严格按工位就餐。评标区、监控室内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再集中就餐,改为在评标室和监控室按工位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