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易动态> 交易公告> 限下项目> 招标公告
2023年宁乡市城区市政桥梁栏杆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年宁乡市城区市政桥梁栏杆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宁乡市城区市政桥梁栏杆修复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304160001

采购项目预算:98411.11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98411.1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 ,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2年11月至20234中的任意连续三个月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通过登录《招采猫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etbs.com/)查看

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58日至20235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至长沙市壹加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877号嘉华智谷产业园第Q1、A2、A3 幢9层904号)领取招标文件。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5191430分(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51914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市壹加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877号嘉华智谷产业园第Q1、A2、A3 幢9层904号)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5817时至202351317时止(5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八一西路21号            

联系人:颜工

电话: 0731-8782243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沙市壹加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877号嘉华智谷产业园第Q1、A2、A3 幢9层904号    

联系人:袁培逃、周娅娣                     

电话:13422347150、1511133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