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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合理用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合理用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8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82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理用药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能力

24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与本项目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合理用药监测”“药师审方”“临床药学管理”“合理用药信息支持”“药学咨询管理”“住院药学监护”“居家服务”“处方集管理”等,提供1个3分,最多计24分。(以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包含以上关键字,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分。)

团队人员

20

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信息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计10分。(以上委派人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公司社保证明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具有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每提供一类证书计2分,同一人持多证不重复计分,最高得10分。(以上委派人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公司社保证明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业绩

10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所投产品自20219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合同计2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甲方为终端用户,否则不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

2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①响应速度;②维修配件保障;③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④定期检测方案,根据上述4项进行综合评价: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5分,每有一处缺陷扣3分,本项扣完26分为止,没有方案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培训方案

2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①培训课程设置及内容;②培训实施方案(含培训老师安排、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长等);③培训考核方案,根据上述3项进行综合评价: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有一处缺陷扣4分,本项扣完20分为止,没有方案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现更正为

商务部分

团队人员

20

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计10分。(以上委派人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公司社保证明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具有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每提供一类证书计2分,同一人持多证不重复计分,最高得10分。(以上委派人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公司社保证明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业绩

10

提供投标人自20219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合同计2分,最多计10(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终端用户验收报告,合同甲方为终端用户,均需加盖合同双方公章,否则不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

4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①响应速度;②维修配件保障;③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④定期检测方案,根据上述4项进行综合评价: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0分,每有一处缺陷扣5分,本项扣完40分为止,没有方案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培训方案

3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①培训课程设置及内容;②培训实施方案(含培训老师安排、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长等);③培训考核方案,根据上述3项进行综合评价: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0分,每有一处缺陷扣5分,本项扣完30分为止,没有方案不计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清
       电话:0731-85058782
      2、采购人
      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人民中路571号
      联系人:贺老师
      邮编:/
      电话:1529224596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人:李清、蒋婷、潘姣姣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058782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