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7-24】 【阅读次数:】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所有“橡木”
现更正为:“橡胶木”。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所有的讲台、学生桌(双人、三人、六人)
增加:“橡胶木挡板,规格为18mm*100mm”。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表中技术部分(F1)产品质量(15分):1、投标人所完成的家具供货项目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测项目含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合格的,每一个检测报告计5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第六章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F1)产品质量(15分):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学生桌、讲台、实木方凳、油漆、冷轧钢板的检验报告,每一个合格的检测报告计2分,最多计10分。(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F2)制造商实力(10分):投标人获得被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家具类质量荣誉类获奖证书的计10分,获得市级获奖证书的计5分;最多计1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政府官网查询地址及政府官网通知截图,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F2)综合实力(10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全部提供的计10分,每缺1个扣4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