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1-19】 【阅读次数:】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99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制服(夏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Ⅰ、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等 一、材料参数 (一)面料 2、法官夏服上衣面料技术参数修改为:
成分:涤纶25 抗菌阳离子丝27 天丝20 棉20 亚麻8
纱支:(60s+50s)* (60s+50s)
密度: 经纱340根/10cm 纬纱300根/10cm
克重:147克/㎡
织物结构:平纹
安全类别:GB18401 B类以上
抑菌率:≥70
在符合招标文件成分参数基础上,允许投标人根据服装制作要求对面料添加相应成分的纤维,但添加的成分不得超过总成分的3%,不得影响服装整体质量。
Ⅱ、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Ⅲ、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等 6.2.1.5送达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1日15:00-16:00(北京时间)。
Ⅳ、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二节 投标须知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修改如下: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函
五、分项报价
六、合同条款偏离表
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十、采购需求响应
十一、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二、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Ⅴ、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二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5.3款 样品提供的规定第2条修改为“每套样品必须单独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递交样品的清单,包装内及样品本身不得出现任何字样或图样或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标记和信息、生产信息来源及标记、标签、标识等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样品。投标货物样品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样品将拒绝接收。”
Ⅵ、第五章 采购需求 6.2样品递交要求 “6.2.1.2相关要求修改为:每套样品必须单独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递交样品的清单,包装内及样品本身不得出现任何字样或图样或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标记和信息、生产信息来源及标记、标签、标识等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样品。”
Ⅶ、第五章 采购需求 6.2.2评审样品递交要求第(4)条修改为“每套样品必须单独包装,包装宽度不超过60cm,并在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递交样品的清单,包装内及样品本身不得出现任何字样或图样或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标记和信息、生产信息来源及标记、标签、标识等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样品。”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曾志华
电话:073184894807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320号
联系人:焦毅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220636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wu
联系人:曾志华、刘曦玲、卓德金
邮编:410011
电话:073184894807
电子邮箱:10745671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