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5-24】 【阅读次数:】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5月8日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9]002855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原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
3、原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33页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4款付款人及付款方式第2点“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材料预付款;主要设备到现场交验,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85%;试运行合格一年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余款5%。”
现修改为:“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材料预付款;主要设备到现场交验,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50%;试运行合格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80%,试运行合格12个月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余款5%。”
2、原招标文件P86页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三章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材料预付款;主要设备到现场交验,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85%;试运行合格一年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余款5%。”
现修改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材料预付款;主要设备到现场交验,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50%;试运行合格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80%,试运行合格12个月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余款5%。”
3、原招标文件P95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二款目建设要求及说明第1点“1、投标人按原空调项目竣工图纸进行重新优化设计,其中主机安装位置,管道安装及规格等均按原图纸设计。”
现修改为:“1、项目包括主机更新、所有空调管道及其他设备配件的更新、拆除吊顶的复原工程(含灯具)、工程涉及区域的所有墙面进行翻新处理(例如:楼道所有墙面,有空调风机的办公室所有墙面等)。投标人按原空调项目竣工图纸进行重新优化设计,其中主机安装位置,管道安装及规格等均按原图纸设计。”
4、原招标文件P95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款其他要求与说明第5点“5、吊顶复原工程须用环保材料并通过环保检测。”
现修改为:“5、墙面翻新必须对原墙面进行修补,全部做二次以上墙漆;吊顶复原、墙面翻新必须对工程须使用三棵树等具有抗甲醛、高效净味的环保材料并通过环保检测验收。”
5、原招标文件P97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款其他要求与说明第2.2点“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材料预付款;主要设备到现场交验,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85%;试运行合格一年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余款5%”。
现修改为:“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材料预付款;主要设备到现场交验,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50%;试运行合格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80%,试运行合格12个月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余款5%。”
6、原招标文件P97页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款其他要求与说明第3点其他说明中增加一点“3.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做好保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办公设备、场所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按照市场价格等价赔偿。”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已进行延期。
原开标时间: 2019-05-29 09:00:00
延期开标时间:2019-06-19 09:00:00
原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05-29 09:00:00
延期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06-19 09:00:00
本更正延期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延期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延期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延期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延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浏阳市白沙路
电 话:13637472388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恒大华府一期16栋1202房
电 话:0731-83219898、18607313047
联系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