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5-06】 【阅读次数:】
(一)原招标文件 P73-74“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 |
所投产品检测报告 |
8分 |
1、所投产品监室门生产厂家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的计2分。(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计分) 2、所投产品监室门生产厂家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监室门型式检验报告的计2分。(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计分) 3、所投产品监室门生产厂家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防盗安全门型式检验报告的计2分。(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计分) 4、所投产品监室门生产厂家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电动平移门型式检验报告的计2分。(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计分) |
商务 |
公司 实力 |
2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入围公监管【2017】343号文件的目录企业得2分。(提供复印件) |
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 |
所投产品检测报告 |
8分 |
1、所投产品监室门生产厂家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的计2分。(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计分) 2、所投产品监室门生产厂家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监室门型式检验报告的计2分。(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计分) 3、所投产品监室门生产厂家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防盗安全门型式检验报告的计2分。(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计分) 4、所投产品监室门生产厂家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电动平移门型式检验报告的计2分。(提供原件,无原件不计分) |
商务 |
公司 实力 |
2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入围公监管的目录企业得2分。(提供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