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3-20】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0155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存储系统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3月0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19年03月27日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0日10:00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资质及信用评分项条款:“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加2分;提供其中一项证书加1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文件或网上公示查询网址,未提供不计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加2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文件或网上公示查询网址,未提供不计分。”
2、原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10:00,现修改为2019年4月10日10:00。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
电 话:0731-85798294
联系人:胡女士
代理机构: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35号唐朝大厦1805室
电话:0731-84115987
联系人:马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