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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进口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进口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进口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5523号
采购项目编号:291120190128121
项目负责人:吴晗
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2,994,3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4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进口) 1 247,500 247500
8 A032501-消防设备 公众洗消帐篷(进口) 1 240,000 240000
19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发电机(进口) 1 231,000 231000
20 A032501-消防设备 便携式戒指切割器(进口) 1 615,600 615600
21 A032501-消防设备 手抬机动消防泵(进口) 1 560,000 560000
22 A032501-消防设备 浮艇泵(进口) 1 405,000 405000
27 A032501-消防设备 大流量移动消防炮(进口) 1 390,000 390000
28 A032501-消防设备 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进口) 1 305,200 300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9: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代理服务费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包20: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代理服务费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包21: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代理服务费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包22: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代理服务费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包27: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代理服务费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包28: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代理服务费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包4: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代理服务费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包8: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代理服务费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01月28日 起至2019年02月02日止,每天上午9: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1日 09:00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人:喻海洋 电话:0731-88119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人:康艳、吴晗、祝婷 邮编:410005
电 话:0731-84452269 传真:0731-8225485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