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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包22:移动式排烟机、大型水利排烟机、包24:消防排烟机器人、包25:消防灭火机器人(一)、包26:消防灭火机器人(二)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消防总队的委托,对其2018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8]013110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G2018-88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3110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G2018-88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5542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22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式排烟机

24

41.20

41.20

1850.54

大型水利排烟机

8

24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排烟机器人

1

135.00

135.00

6063.67

25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灭火机器人(一)

2

258.00

248.00

11139.2

26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灭火机器人(二)

1

120.00

110.00

4940.77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⑤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9128 起至201922日止,每天上午9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3994.18元。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9222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消防总队                      

     联系人:喻海洋

       话:0731-8811973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艳、吴晗、祝婷                     

     电话:0731-84452269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