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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出口标志效果评估、优化研究

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出口标志效果评估、优化研究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的名称: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出口标志效果评估、优化研究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8939

采购项目编号:HNJX-201706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预 算:80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C1099-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出口标志效果评估、优化研究

1

8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的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如有特殊情况未缴纳,须提供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未缴纳的合法性)。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如有特殊情况未缴纳,须提供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未缴纳的合法性)。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3日起至20171117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3:00时到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4.1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 12 7 9 00 分。

 4.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31-8975709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

联系人 叶女士、朱先生   

电话 0731-84483272/84434718

传真 0731-8448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