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5-21】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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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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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0-05-20 | 2020-06-08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05-25 | 2020-06-08 |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老冲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0年05月1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同期发售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中的“类似业绩”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第11.2条款“投标人类似业绩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承担单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固体废物治理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业绩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单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固体废物治理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澄清为:“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承担过合同金额 1800 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治理或土壤修复类的 EPC 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 1800 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治理或土壤修复类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条款2.2.4(5)业绩 “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治理或土壤修复类的EPC项目。每个计10分,最多计30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2、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治理或土壤修复类的EPC项目。每个计10分,最多计2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澄清为:“1、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承担过合同金额 1800 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治理或土壤修复类的 EPC 项目。每个计 10 分,最多计 30 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2、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 1800 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治理或土壤修复类的项目。每个计 10 分,最多计 20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