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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补充通知

汝城县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企业及人员的类似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要求“类似工程指在单项合同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有效期时间以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表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注:1.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执行,招标文件中与此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按此补充通知执行。

 

 

人: 汝城县教育局

人: 胡先生            

   话: 13762522606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组成人员:王先生   周先生         

   话:0731-85161719  17788983220

电子邮箱:2965134566@qq.com                 

监督部门: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汝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