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安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基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标段(包)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稿时间 :2019-05-16】 【作者 :】 【阅读次数:】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 |
|
|
投标文件递交 |
|
|
1、原招标文件“商务评议”表中“服务便捷性”的评审标准由“投标人在履约地域范围内的省会城市或地市级城市有住所地或分支机构的,每个得10分,最多得10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在履约地域范围内的省会城市或地市级城市有住所地或分支机构的,每个得10分,最多得10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2、删除了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有关证明文件需原制造商盖章的相关条款。
3、针对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具体的产品的质保服务,对于每个产品增加了“(投标人在投标时需针对本条提供承诺函)”要求。
4、上述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6-6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