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易动态> 交易公告> 工程建设> 澄清与修改
平江至汝城高速公路隆兴坳互通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4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条、第2.2.3条和第2.3.1条规定,招标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针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出的书面回答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招标文件第66“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其他因素”中关于履约信誉的评分办法为“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湘)交基建【2019】246号文修改为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计

2、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制作转换后房建工程量清单封面包含“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人员可以不签字盖章

 

如有与上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醴陵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0/12/24 1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