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7-17】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暂定),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投标相关准备工作。如需再次顺延,招标人将另行公告,请潜在投标人持续保持关注。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