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6-30】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工作需要,现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设备(麻醉机等)采购项目(包2: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货物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采购预算单价(万元/台) 采购预算(万元) 备注 包2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1 61.58 61.58 投标文件中需填报总价及分项报价 现修改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元) 采购预算(元) 备注 包2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1 台(套) 615800 1631345.2 投标文件中需填报总价及分项报价 耗材,明细详见《三、耗材消耗》1 年 1015545.2 2、本包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包2全自动化学发光仪:1631345.2元人民币。 3、本包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32000.00元。 本《澄清文件01号》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澄清文件01号》有冲突之处,均以《澄清文件01号》为准,其它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