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6-30】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工作需要,现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设备(生化免疫检测仪等)采购项目(包3:血液分析仪60T/小时(急诊化验室))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货物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采购预算单价(万元) 采购预算(万元) 备注 包3 血液分析仪60T/小时(急诊化验室) 1 20 20 本项目须采购耗材,采购预算中不包含耗材。投标文件中需填报总价及分项报价 现修改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元/台) 采购预算(元) 备注 包3 血液分析仪60T/小时(急诊化验室) 1 台(套) 200000 1384359.08 投标文件中需填报总价及分项报价 耗材,明细详见《三、耗材消耗》 1 年 1184359.08 2、本包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包3血液分析仪60T/小时(急诊化验室):1384359.08元人民币。 3、本包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26000.00元 本《澄清文件01号》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澄清文件01号》有冲突之处,均以《澄清文件01号》为准,其它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