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易动态> 交易公告> 工程建设> 澄清与修改
常德市汉寿县赵家河泵站新建工程招标更正公告

 

常德市汉寿县赵家河泵站新建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常德市汉寿县赵家河泵站新建工程的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类似项目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指 2016 年 03 月~至 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 3000 万元及以上水 利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 市[2014]159 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 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类似工 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 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现更正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类似项目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指 2016 年 04 月~至 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 3000 万元及以上水 利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 市[2014]159 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 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类似工 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 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原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汉寿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常德市水利水电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