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18】 【作者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关于对南县三仙湖水库下坝调节泵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
问:投标人近 3 年内(指2015年 9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建设工程(含泵站、涵闸、河道整治或堤防)施工业绩,评标过程如何认定?
答: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业绩,指的是含泵站、涵闸、河道整治或堤防工程中任一项或多项的施工业绩。
2、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和付款方式。
答:工程款按进度支付6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支付3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后付清。所有款项在支付过程中均不计取利息。
3、问: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是直接转到招标代理公司还是通过平台支付?
答: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子招标平台支付。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