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9-30】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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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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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4-09-30 | 2024-10-25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4-10-05 | 2024-10-25 |
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备案[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48% 企业自筹52%,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宁乡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直径25米浅圆仓7座,单仓仓容1万吨,总仓容为7万吨;配套建设工作塔、接发站、转运站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11597万元。
2.2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内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7万吨浅圆仓、工作塔、输送栈桥的设备、电气、控制、安装工程及配套服务,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或系统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系统集成,以及项目的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本次招标不含招标人集中采购部分)。
2.5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6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0994763.09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2.9中标人数量:1名。(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由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有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投标截止时间36个月前已竣工验收合格(1095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时间为准,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散料输送MEC安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交)、合同关键页以及由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等四方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MEC安装工程的非总承包项目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一旦发现业绩作假,将作废标处理。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职工,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不予以认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3.4.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明(在有效期内);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u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u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unan.gov.cn/)。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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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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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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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刘宇星 邱世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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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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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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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