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7-24】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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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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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7-24 | 2023-08-16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3-07-29 | 2023-08-16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城际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 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株城际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长株潭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长沙星沙(先锋站)至株洲城 际铁路(简称“长株城际铁路”)自长沙地铁 3 号线螺丝塘站(先锋站经长沙跳马至马鞍站), 经株洲市区、株洲西站至株洲株塘站,正线全长约 90.7 公里,同步建设长沙磁浮快线联络线; 长株城际铁路贯通方案(人字形方案)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株塘~先锋段约 60.4 公里,螺 丝塘~马鞍段约 30.3 公里;本项目串联长沙星沙副中心、黄兴副中心、南部融城片区以及株洲 中心城区,分别与武广高铁、长株潭城际、长沙机场磁浮线、长沙轨道 3 号线、6 号线进行站点 高效换乘,实现多网互联互通,为主要节点城市及主要功能组团间提供快速、准时、便捷的旅客 运输服务。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设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长株城际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标段一(简称“标段一”,下同):株塘~先锋段(含马鞍站、车辆段、停车场)初测及可行性研究,标段一中标单位同时为本项目的可研总体单位; 长株城际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标段二(简称“标段二”,下同):螺丝塘~马鞍段(不含马鞍站,设置与既有长沙机场磁浮跨线运营联络线)初测、可行性研究以及本项目全线接轨方案(含安全评估);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可研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其中: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90日历天内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编制大纲等要求完成可研报告及接轨方案(含安全评估)编制并提交成果资料;后续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可研及接轨方案(含安全评估)的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咨询审查,最终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批复,配合可研批复后相关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甲(I)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须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资信等级为综合甲级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 3.1.2财务要求:近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 年的)无亏损。 3.1.3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5年,下同)至少完成(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1项线路长度不低于45km的铁路工程(或线路长度不低于15km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业绩(或设计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1项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标段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5年,下同)至少完成(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1项线路长度不低于30km的铁路工程(或线路长度不低于15km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业绩(或设计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1项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书)、可研(或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勘察成果的批复文件或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咨询审查)意见等复印件,如不能提供相关批复文件或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咨询审查)意见的,则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材料(含项目完成时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业绩完成计算时间以相关批复文件批复时间或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咨询审查)时间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证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一:(1)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同时近五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5年,下同)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1项线路长度不低于45km的铁路工程(或线路长度不低15km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业绩(或设计业绩)。 标段二:(1)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同时近五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5年,下同)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1项线路长度不低于30km的铁路工程(或线路长度不低于 15km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业绩(或设计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书)、可研(或设计)批复(或核准、备案等)文件,如不能提供相关批复文件的或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的,则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有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完成计算时间以可研(或设计)批复时间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证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有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可行性研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为主开展工作,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成员须至少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款第(2)项和第(3)项要求中的1项,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承担相应的工作。 3.3 其他要求:3.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5)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被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介入并做出处罚的。 投标人不满足资质要求或响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均视为不响应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标段一、标段二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5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标段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6日9时00分,标段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建设投标交易系统(https://ggzy.hunan.gov.cn/tpbidder/gcjs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 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1-89991625。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恒伟湘江时代A2栋16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548686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雍景园11栋703房 项目负责人:罗女士 电话:13548769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