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2-16】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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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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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0-12-16 | 2021-01-11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12-21 | 2021-01-11 |
湖南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楼幕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发改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7]10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使用单位(项目业主)为湖南女子学院,招标人为: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湖南省沙坪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楼幕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湖南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楼位于湖南女子学院内(天心区中意一路160号)。
2.3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2589.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833.06平方米,高层部分建筑地上10层,高度49.9米,裙楼建筑地上3层,裙房高度20.4米;本次招标内容含玻璃幕墙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石材幕墙约10500平方米、轻钢雨棚198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环节)。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幕墙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楼幕墙工程所有内容。
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有3.2.1或3.2.2资质要求:
3.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幕墙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工程业绩,具体要求为:
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入围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施工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5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6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应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 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项要求。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9.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9.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工期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6.2投标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包括银行保函、融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6.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33652;
6.6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湖南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楼幕墙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楼幕墙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7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6.8投标担保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6.9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7.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本单位名义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即可)。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中心大楼)相应开标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长沙市向东南路168号(代建单位)
联 系 人:李先生 (代建单位)
电 话:18974876797(代建单位)
招 标 人:湖南省沙坪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地 址: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8 7585 07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陈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30086
电子邮箱:30803913@qq.com
附件: 设计方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