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2-03】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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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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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0-12-03 | 2021-01-04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12-08 | 2021-01-04 |
招标公告 桂东县城乡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桂发改招核【2020】10 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劵及自筹,招标人为桂东县星火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桂东县城乡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大塘镇、寨前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桂东县城乡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包括1、寨前镇供水设施建设工程:总设计规模5000m3/d(包括大塘镇供水2500m3/d),配套原水管线717m,镇区供水管网约19.31公里。(备注:寨前镇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暂定,流源至寨前镇的配水主管网新建工程待进一步优化)。2、寨前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m3/d,配套敷设污水主管网总长度7.83km。3、大塘镇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由寨前镇总供水厂供水,镇区需水量为2500m3/d,镇区总配水长度为10501m。4、大塘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600m3/d,配套敷设污水主管网总长度6.105km。 2.4 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573.18万元(包括前期经费),本项目以概算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其中:(1)寨前镇供水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363.29万元;(2)寨前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719.92万元;(3)大塘镇供水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09.72万元;⑷大塘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480.25万元;⑸工程预算以财政评审审定综合单价为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评审为依据,并经桂东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 2.5 工 期:总承包工期365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施工和设计单位都是省外企业需同时提供;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5月-2020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2.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5月-2020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另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12 月 3 日起 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hnsbenji.hnsggzy.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Ⅰ(设计文件)和技术标Ⅱ(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的要求和编制暗标相关资料获取方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专项规定。 6.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1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bidding.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hnsbenji.hns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bidding.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hnsbenji.hnsggzy.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1 月 4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bidding.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hnsbenji.hnsggzy.com/)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电话:0735-8630518。 采购人名称:桂东县星火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何先生 联 系电 话:0735-862900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城市之心1422 联 系 人:王卉梦 刘香 程林 电 话:0731-88887748 邮 箱:495972763@qq.com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评标办法
5.投标担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澄清答疑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行政监督
11.联系方式
附件: 大塘项目-外发.rar
附件: 寨前-供水.zip
附件: 寨前污水.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