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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建设,已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并报省发改委待批,其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及企业自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1]35号)精神,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沅水是长江第三大支流,是黔东南、湘西地区通往长江的重要出海通道,也是洞庭湖水系湘、资、沅、澧四水中水量最大、水能资源蕴藏量最丰富的河流。腹地内煤炭、磷、锰、重晶石等矿产资源丰富,沿线流经贵州锦屏,湖南怀化、湘西自治州、常德、益阳等重要城市。沅水全长1218km(含德山至鲇鱼口185km沅水洪道),流域面积9km2,其中湖南境内长745km,流域面积5.14km2

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⑴航道工程:按Ⅳ(3)航道标准整治洪江市的黔城(舞水入沅水河口)至沅水辰溪下游750180km航道,并配套建设其支持保障系统。航段需要整治的滩险有8个,包括1处枢纽下游引航道整治。

⑵枢纽工程:洪江枢纽船闸改造工程。

⑶配套工程:配套航道站房、锚地管理区及海事执法设施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内容含勘察、设计、模型试验、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2.3勘察设计周期

A、初步勘察设计阶段: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全套供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

B、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以后2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后续图纸按进度要求提供。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及一年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8年(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须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50公里的5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具有5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业绩)。

3.3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8年以上(含8年)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近8年内(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个不少于50公里的5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工作(同一项目具有5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个人业绩)。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湖南省公路水运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的公示》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凡在我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2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交计统[2017]97号),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B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29号)窗口办理CA认证,完成CA绑定账号后,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中心下载《交通项目半流程招标文件下载操作说明》,按操作说明进行网上报名后,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问题,请联系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人员0731-84121592

4.2答疑、澄请及招标文件修改等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给代理机构(不需注明投标人名称)。

户名: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6 1200 0018 1502 8989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专区提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1309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号: 607030179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

联系人:陈女士

  话:0731-847496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9号延年神禹酒店后栋  

联 系 人:陈女士、唐先生  

    话:0731-85604828/85607737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话:0731-88770146

    真:0731-88770145

邮政编码:410004

8.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要求

8年(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须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50公里的5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具有5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业绩)

备注:近8年指2013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都将被否决投标: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无亏损,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本工程勘察设计的需要。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合同协议书和批复的复印件,并提供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批复的复印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8年以上(含8年)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近8年内(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个不少于50公里的5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工作。

航道工程

专业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且具有8年以上(含8年)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近8年(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作为航道工程专业负责人负责过1个不少于50公里5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

船闸工程设计

专业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8年以上(含8年)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近8年(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作为船闸工程专业负责人负责过1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设计工作。

地质勘察

专业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8年以上(含8年)水运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经验,近8年(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作为工程地质勘察负责人主持过15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1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

工程测量

专业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且具有8年以上(含8年)水运工程工程测量工作经验,近8年(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作为工程测量负责人主持过15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1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测量工作

房建工程

专业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8年以上(含8年)房建工程设计工作经验,近8年(201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作为房建工程专业负责人负责过1项类似项目的房建设计工作

工程造价

专业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或建设部、交通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相关工作经验满5年。

后期服务

负责人

1

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

注: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不得取消资格)。

2、项目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的项目经验,应提供能够反映人员姓名、工作岗位和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经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发包人的证明资料等有效证明文件)。主要人员为最低要求,不能一人多岗(后期服务负责人除外),投标人如果中标,需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加相关人员。

3、工作经验年限以简历表中所列工程相应任职时间算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材料,否则相应条件不予认定。

5、同一项目具有5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个人业绩。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主要人员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价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勘察设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分值总和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为40分,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为60分。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商务部分:                                                      40

1)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                               15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5

3)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                                         10

4)投标价                                                     10

技术部分:                                                      60

5)勘察设计总体思路和组织管理                                 18

6)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及其解决办法                             10

7)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4

8)工程勘察纲要及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20

9)工期与进度计划                                              4

10)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4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除按规定被宣布废标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标超过5家,剔除最高、最低标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报价应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

□不设最高最低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万元整(¥65600000元)

注:最终结算价格不高于概算与预算批复中的勘察设计费用下浮13%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条款号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

投标人与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

15

类似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15

投标人勘察设计业绩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10分;

8年勘察设计业绩类似水运项目(航道里程50-180公里内河500吨级航道工程和1000吨级船闸工程,每增加一项加1.0分;航道里程50-180公里内河5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和1000吨级以上船闸工程,每增加一项加2.0分;航道里程≥180公里的内河5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和1000吨级以上船闸工程,每增加一项加3分;加满5分为止。)

1个航道工程和1个船闸工程算1个业绩,航道和船闸工程不要求在同一项目。

类似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同一业绩不重复加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5

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

项目参与主要人员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3分;

项目负责人参与的水运项目近8年内获省部级及以上设计奖的,每个计1分,本项加满2分止。

(3)

投标人的信誉

10

资质证书及等级

5

资质证书及等级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5分。

履约能力和信誉

5

2019年信用等级按下表加分

最终信用等级

AA

A

B

取值

+5

+3

0.0

注:信用等级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

(4)

投标报价

10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P-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P+偏差率×100×E2

其中:P是投标报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本招标项目的E10.5E20.25

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

(5)

勘察设计总体思路和组织管理

18

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10

思路较清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基本分6分,否则不计分;总体勘察思路清晰,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酌情加满至10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组织管理

8

组织管理目的基本明确,人员、部门分工基本合理,结构基本科学,计基本分5分;组织管理目的明确,人员、部门分工合理,结构科学的,可酌情加满至8分。

(6)

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及其解决办法

10

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的把握

10

把握基本准确,计基本分6分;把握基本准确,技术问题和难点的解决措施可行有效的且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酌情加满至10分。

(7)

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4

 

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4

 

投标文件对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4个方面措施有基本描述,符合基本要求计基本分2分;措施科学、合理,满足工程实际要求,可酌情加满至4分。

(8)

工程勘察纲要及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20

工程勘察纲要及工程设计方案

20

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可行,计基本分12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勘察纲要符合本工程实际,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工程造价合理,可酌情加满至20分。

(9)

工期与进度计划

4

工期与进度计划

4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进度安排基本合理,计基本分2分;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有横道图或网络图且时间节点把握准确,可酌情加满至4分。

(10)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4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4

有基本描述且后续服务满足基本要求,计基本分2分;计划详细,措施科学、合理,满足工程实际要求,可酌情加满至4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以下各项分值构成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

1)投标人与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的信誉;

4)投标报价;

技术部分

5)勘察设计总体思路和组织管理;

6)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及其解决办法;

7)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8)工程勘察纲要及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9)工期与进度计划;

10)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以下项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投标人与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的信誉;

4)投标报价;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5)勘察设计总体思路和组织管理;

6)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及其解决办法;

7)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8)工程勘察纲要及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9)工期与进度计划;

10)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第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第1.12.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l)按本章第2.2.4款商务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款技术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细微偏差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蒋倩 签于 2020/10/23 10: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