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湖南省·省本级][公开招标][材料设备]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工程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总承包(EPC)[正在报名]
【发稿时间 :2019-12-31】 【作者 :】 【阅读次数:】
报名中
2020-01-07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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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 |
2019-12-31 |
2020-01-07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01-05 |
|
1. 招标条件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国卫规划函【2016】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医院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院内。
2.3 项目规模: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等用房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85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3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20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2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52.2米。工程估算总投资45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8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专业设备保修按设备相关要求。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方案图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相关专业设施设备(医疗设备及家具除外)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第三部分:施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弱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装饰装修、室外工程、景观绿化、电梯、医疗气体、配套设施设备安装等。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有3.2.1或3.2.2资质要求:
3.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工程业绩,具体要求为:
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资格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000㎡及以上的医院类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类似资格业绩。
3.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项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3.9.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9.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工期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
6.1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6.2投标担保交纳形式:保函(包括银行保函、融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6.3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4投标担保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6.5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6.6投标担保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6.7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7.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 17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denglutype=zj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与纸质的招标文件、图纸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denglutype=zj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2210013)。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中心大楼)相应开标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下同)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denglutype=zj)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11.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综合楼
联 系 人:宋先生、黄先生
电 话:0731-886189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18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2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