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9-09】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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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19-09-09 | 2019-09-30 |
投标文件递交 | 2019-09-14 | 2019-09-3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公路网有效衔接近期实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开展我省公路网有效衔接专题研究对强化我省交通运输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解决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方面的烦心事、操心事,对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投入的项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土地规划修改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湖南省公路网有效衔接研究近期将启动实施28个普通公路项目进行改造,涉及全省11个市州28个县市(区),里程长83.1 km,投资金额约22亿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为26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县、区 |
项目名称 |
线路编号 |
改造方案 |
备注 |
||
建设里程(公里) |
技术等级 |
||||||
一级 |
二级 |
||||||
28 |
|
总计 |
|
83.1 |
13.05 |
70.06 |
|
|
|
一、长沙市 |
|
14.8 |
9.2 |
5.6 |
|
1 |
望城区 |
望城区G5513长张高速友仁互通-金洲大道公路 |
X076 |
2.0 |
|
2.0 |
|
2 |
岳麓区 |
岳麓区G0421许广高速莲花互通-岳宁大道公路 |
G354 |
2.7 |
|
2.7 |
|
3 |
宁乡市/望城区 |
望城区G0421许广高速乌山互通-宁乡市G5513长张高速关山互通公路 |
无 |
6.5 |
6.5 |
|
|
4 |
雨花区 |
雨花区S21长株高速团头互通-S326公路 |
S326 |
0.9 |
|
0.9 |
|
5 |
长沙县 |
长沙县G0401长沙绕城高速鹿芝岭互通-黄江大道公路 |
Y254 |
2.7 |
2.7 |
|
|
|
|
二、株洲市 |
|
0.2 |
0.2 |
|
|
1 |
茶陵县 |
茶陵县G72泉南高速茶陵互通-G322公路 |
无 |
0.2 |
0.2 |
|
|
|
|
三、湘潭市 |
|
1.0 |
|
1.0 |
|
1 |
湘潭县 |
湘潭县G0421许广高速杨嘉桥互通-S325公路 |
VFM5 |
1.0 |
|
1.0 |
|
|
|
四、衡阳市 |
|
2.6 |
|
2.6 |
|
1 |
衡山县 |
衡山县S219日华-岭坡卫生院公路 |
S219 |
2.6 |
|
2.6 |
|
|
|
五、益阳市 |
|
19.4 |
|
19.4 |
|
1 |
赫山区、宁乡 |
宁乡市G5517长益复线高速朱良桥互通-赫山区S221公路 |
无 |
4.6 |
|
4.6 |
|
2 |
资阳区 |
资阳区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G234公路 |
X011 |
7.0 |
|
7.0 |
|
3 |
资阳区 |
资阳区S223河坝村-刘王村公路 |
S223 |
4.5 |
|
4.5 |
|
4 |
安化县 |
安化县梅城镇G207-S322公路 |
无 |
3.3 |
|
3.3 |
|
|
六、娄底市 |
|
9.9 |
3.0 |
6.9 |
|
|
1 |
双峰县 |
双峰县城S331-G320绕城线公路 |
S331 |
0.9 |
|
0.9 |
|
2 |
冷水江 |
冷水江S326井弯里-乙伍塘公路 |
S326 |
3.0 |
3.0 |
|
仅做工可与设计审查 |
3 |
涟源市 |
涟源市杨市镇S331绕镇公路 |
S331 |
3.0 |
|
3.0 |
|
4 |
双峰县 |
双峰县G60沪昆高速双峰互通-G234公路 |
无 |
3.0 |
|
3.0 |
|
|
|
七、邵阳市 |
|
12.0 |
0.7 |
11.4 |
|
1 |
邵阳县 |
邵阳县G55二广高速邵阳县互通连接线-G207公路 |
无 |
0.7 |
0.7 |
|
|
2 |
邵阳县 |
邵阳县G55白仓互通连接线-G207公路 |
无 |
1.1 |
|
1.1 |
|
3 |
洞口县 |
洞口县G60沪昆高速黄桥互通-G320公路 |
S243 |
7.9 |
|
7.9 |
|
4 |
新邵县 |
新邵县S70娄怀高速坪上互通-G207公路 |
无 |
2.4 |
|
2.4 |
|
|
|
八、怀化市 |
|
12.0 |
|
12.0 |
|
1 |
新晃县 |
新晃县G60沪昆高速柳寨互通-G320公路 |
无 |
5.0 |
|
5.0 |
|
2 |
鹤城区 |
鹤城区S97怀化绕城高速杨村互通-怀化东环线公路 |
无 |
2.7 |
|
2.7 |
|
3 |
芷江县 |
芷江县S50怀芷高速罗旧互通-G320公路 |
X007 |
2.4 |
|
2.4 |
仅做工可与设计审查 |
4 |
会同县 |
会同县城S342-G209公路 |
无 |
1.9 |
|
1.9 |
|
|
|
九、永州市 |
|
3.8 |
|
3.8 |
|
1 |
祁阳县 |
祁阳县S227左家岭村-窑头铺村公路 |
S227 |
3.8 |
|
3.8 |
|
|
|
十、郴州市 |
|
4.1 |
|
4.1 |
|
1 |
宜章县 |
宜章县S31宜凤高速梅田互通-S346公路 |
S211 |
2.3 |
|
2.3 |
|
2 |
桂东县 |
桂东县G0422武深高速八面山互通-S344公路 |
Y007 |
1.8 |
|
1.8 |
|
|
|
十一、湘西州 |
|
3.3 |
|
3.3 |
|
1 |
龙山县 |
龙山县S99龙吉高速茅坪互通-S309公路 |
Y011 |
3.3 |
|
3.3 |
|
2.2.2招标范围: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负责湖南省公路网有效衔接近期实施项目土地规划修改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工作,并向委托人出具土地规划修改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报告,协助招标人通过有审批权的行政审批机关审查并获得批复;本次招标划分三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 |
市州范围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1 |
一 |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 |
望城区G5513长张高速友仁互通-金洲大道公路 |
编制各标段实施项目的土地规划修改及用地预审报告。 |
2 |
岳麓区G0421许广高速莲花互通-岳宁大道公路 |
|||
3 |
望城区G0421许广高速乌山互通-宁乡市G5513长张高速关山互通公路 |
|||
4 |
雨花区S21长株高速团头互通-S326公路 |
|||
5 |
长沙县G0401长沙绕城高速鹿芝岭互通-黄江大道公路 |
|||
6 |
茶陵县G72泉南高速茶陵互通-G322公路 |
|||
7 |
湘潭县G0421许广高速杨嘉桥互通-S325公路 |
|||
8 |
衡山县S219日华-岭坡卫生院公路 |
|||
9 |
二 |
益阳、娄底、邵阳 |
宁乡市G5517长益复线高速朱良桥互通-赫山区S221公路 |
|
10 |
资阳区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G234公路 |
|||
11 |
资阳区S223河坝村-刘王村公路 |
|||
12 |
安化县梅城镇G207-S322公路 |
|||
13 |
双峰县城S331-G320绕城线公路 |
|||
14 |
涟源市杨市镇S331绕镇公路 |
|||
15 |
双峰县G60沪昆高速双峰互通-G234公路 |
|||
16 |
邵阳县G55二广高速邵阳县互通连接线-G207公路 |
|||
17 |
邵阳县G55白仓互通连接线-G207公路 |
|||
18 |
洞口县G60沪昆高速黄桥互通-G320公路 |
|||
19 |
新邵县S70娄怀高速坪上互通-G207公路 |
|||
20 |
三 |
怀化、永州、郴州、湘西 |
新晃县G60沪昆高速柳寨互通-G320公路 |
|
21 |
鹤城区S97怀化绕城高速杨村互通-怀化东环线公路 |
|||
22 |
会同县城S342-G209公路 |
|||
23 |
祁阳县S227左家岭村-窑头铺村公路 |
|||
24 |
宜章县S31宜凤高速梅田互通-S346公路 |
|||
25 |
桂东县G0422武深高速八面山互通-S344公路 |
|||
26 |
龙山县S99龙吉高速茅坪互通-S309公路 |
2.2.3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限为:委托人发出开始编制任务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选址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录1要求的资质、附录2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但拟派人员不得重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 9 月 9 日至2019年 9 月 16 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n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 月 30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3.2万元;二标段:3.6万元;三标段:3.4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一标段: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06899
二标段: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06906
三标段: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06914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hnjt.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nan.gov.cn/)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办公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1-84749609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 、 黄先生
电 话:13973168138 、 18607370167
传 真:0731-84169656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1
传 真:0731-88770094
邮政编码:410004
2019年9月9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全部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全部 |
在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过: 2个里程在11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土地规划编制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业绩。(以上业绩可以是同一合同段的业绩也可以是不同合同段的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时间以报告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为准;如无批复文件,则以业主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需附注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上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全部 |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一标段 |
二标段 |
三标段 |
||
项目负责人 |
1 |
1 |
1 |
1.具备土地利用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个里程在11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土地规划修改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证书证件或证明资料均用彩色扫描件。
3.业绩时间以报告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为准;如无批复文件,则以业主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需附注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上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咨询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咨询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4 |
技术建议书和主要人员评审标准 |
无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段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 |
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列金额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9.3 |
评标结果 |
增加3.9.3款如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款第一段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4 |
重新招标 |
增加第4款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技术建议书和主要人员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4.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2]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3]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