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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9]56号备案,招标人为凤凰磁浮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凤凰高铁站,终于城东客运站,线路总长11.4km,共设车站6座(含预留车站2座),车辆段1处,项目总投资额244209万元。

2.2 招标范围: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测、初勘、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定测、详勘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设计签订合同 45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勘察报告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如下要求:

3.1.1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10km的轨道交通工程勘察合同或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20km的高速公路工程勘察合同项目业绩(投标单位参与的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或施工及运营阶段的勘察及测量业绩均有效)。

3.1.2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10km的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合同项目业绩(投标单位参与的预可编制或工可编制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均有效)。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2.6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1201938(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下午15时~17(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招标公司)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提供)和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二代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3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号:84318999910100031004313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

7.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8.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8.2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凰磁浮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址: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28

联系人:李先生

  话:189748367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

  编:410004

联系人:聂灿  梁向坤 

  话:0731-84452818  85780866 13787832209

  真:0731-84439000

  箱:276323031@qq.com

 

监督部门: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

  址:凤凰县沱江镇虹桥东路与豹子湾路交叉口西150

  话:0743-3221991

  编:416200

 

11.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5

2.评标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工程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五)

 

201931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10km的轨道交通工程勘察合同或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20km的高速公路工程勘察合同项目业绩。

2、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10km的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合同项目业绩。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单位参与的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或施工及运营阶段的勘察及测量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3.投标单位参与的预可编制或工可编制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为有效业绩。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交通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

1.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颁发的时间为起算日期。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资格要求

勘察分项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勘察及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线路分项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线路工程及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测量分项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工程测量及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桥梁分项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桥梁工程及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隧道分项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地下工程及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通信信号分项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通信信号及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建筑分项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

1.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颁发的时间为起算日期。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如果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等,则采用不记名投票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没有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服务目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优惠率);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优惠率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的分项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的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文件

技术建议书:50

2)商务文件

主要人员:10

业绩:15

投标人信誉: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

2.2.2

报价评分办法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优惠率形式,并设投标优惠率控制范围,超出范围的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计取基础上,初测、定测、初勘、详勘优惠率下限值为40%(即优惠率不得低于40%),初步设计优惠率下限值为30%(即优惠率不得低于30%

初测、定测、初勘、详勘与初步设计分别报价,分别评分。

2、报价评分初测、定测、初勘、详勘评分10分,初步设计评分10分)

2.1投标优惠率点数=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10分,

2.2投标优惠率点数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减0.1分,

即:10-0.1X

2.3投标优惠率点数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即:10-0.2X

2.4 X为投标报价优惠率升、降点数的绝对值,

即:│投标优惠率点数-基准价│

2.5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合理报价的优惠率点数的算术平均值。

进入报价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少于5家(含)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进入报价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超过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

3、投标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50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项目沿线旅游开发的总体思路

10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项目沿线旅游开发总体思路计分,合理计8-10分,较好计7-8分,一般计6-7分。

对招标项目初步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10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沿线方案重要控制因素、技术难点的理解及对初步设计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程度计分,分析透彻计8-10分,较好计7-8分,一般计6-7分。

对招标项目工程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10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程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程度计分,分析透彻计8-10分,较好计7-8分,一般计6-7分。

对招标项目工程测量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5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程测量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的程度计分,分析透彻计4.5-5分,较好计4-4.5分,一般计3-4分。

造价优化对策措施

5

根据投标人对造价优化策措施的好坏计分,措施可行计4.5-5分,较好计4-4.5分,一般计3-4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根据投标人对工作量的估计情况及对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程度,合理计4.5-5分,较好计4-4.5分,一般计3-4分。

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计分,措施可行计4.5-5分,较好计4-4.5分,一般计3-4分。

2.2.42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

3

1、满足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计2分;

2、工作年限20年以上加1分,最多加1分。

分项负责人

7

1、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的,计3.5分;

2、每有1个分项负责人工作年限15年以上0.5分,最多加3.5分。

投标报价

20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优惠率形式,并设投标优惠率控制范围,超出范围的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计取基础上,初测、定测、初勘、详勘优惠率下限值为40%(即优惠率不得低于40%),初步设计优惠率下限值为30%(即优惠率不得低于30%)。初测、定测、初勘、详勘与初步设计分别报价,分别评分。

2、报价评分初测、定测、初勘、详勘评分10分,初步设计评分10分)

2.1投标优惠率点数=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10分,

2.2投标优惠率点数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减0.1分,

即:10-0.1X

2.3投标优惠率点数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即:10-0.2X

2.4 X为投标报价优惠率升、降点数的绝对值,

即:│投标优惠率点数-基准价│

2.5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合理报价的优惠率点数的算术平均值。

进入报价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少于5家(含)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进入报价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超过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

3、投标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15

1、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计9分;

2、最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截止日)每承担过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10km的磁浮工程项目的勘察测量项目合同业绩或每承担过1个里程程长度不低于10km的磁浮工程项目的技术合同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5分。

3、最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截止日)每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小于20亿元的文化旅游项目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1分。

履约信誉

5

1、满足招标文件附录3(信誉最低要求)的,计1分;

2、最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获奖证书颁发之日为截止日)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4分。

注: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磁浮工程勘察测量项目合同业绩包括投标单位参与的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或施工及运营阶段的勘察及测量业绩,磁浮工程技术合同业绩包括投标单位参与的预可编制或工可编制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3文化旅游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投标单位参与的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合同业绩。

4、履约信誉的奖项及荣誉中,国家科技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詹天佑土木工程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全国文明单位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9.1

评标方法

增加:不记名投票

各评委以不记名方式投票,经投票汇总后,按投标人得票由多到少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9.3

评标结果

增加3.9.3款如下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9.4

评标结果

增加3.9.4款如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评标结果

增加3.9.5款如下: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4.0

重新招标

增加4.0款如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监督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部门备案。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

1.2 概述

凤凰县拥有丰富的重量级旅游资源,以奇梁洞、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长潭岗水库、天龙峡、沱江为代表的自然生态山水,以凤凰苗寨、苗疆边城为代表的苗疆特色文化旅游景点已成为湘西旅游窗口和湘西吸引世人眼球的磁石,具备发展成为世界级旅游区域的资源基础。本项目起点站为磁浮高铁站,设置于凤凰高铁站西南角,采用地下站形式,与高铁站实现零换乘。出高铁站后线路往南,布置在现状G209东侧山谷中,行至奇梁洞国家风景名胜区范围上跨G209继续往南,与G209同时下穿杭瑞高速之后,线路接入城北游客中心,在游客中心北侧设置城北游客中心站。线路出城北站后,绕现状南华山山体折向东沿沱江方向行进至G209绕城线设民俗园站后,沿G209绕城线继续向南跨沱江设沱江之心站,线路全长11.4km。本线共设置共设车站6座(含预留车站2座),主要站点为磁浮高铁站、城北游客中心站、民俗园站、沱江之心站,高铁站为地下侧式站台,其余均为高架侧式站台。

2. 计划工期

2.1设计签订合同 45 天内提交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45 天内提交详勘报告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文件等。

3. 招标范围

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测、初勘、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定测、详勘等。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

[2]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

[3]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