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20】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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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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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长益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益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由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长益高速8个收费站设置入口治超设施建设工程。分别为:长益高速长沙段6个:长沙西、友仁、关山、金洲、宁乡、益阳;长益高速益阳段2个:泉交河、朝阳。
2.2标段划分:本次长益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第二次)设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包括交安、机电及配套的土建工程等内容。机电设施主要包括计重设施、软件升级安装调试,设备基础及管线预埋工程等;交安设施主要包括与入口治超相关的标志、标线等设施;土建设施主要包括收费岛改造、秤台基坑、秤台排水等涉及到的所有土建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和清单)。
2.4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含交货期)6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备传感器质量保证期5年。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3投标人所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一家投标人持此型号货物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毎套1000元,图纸清单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时举行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1)投标人釆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1135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结束。
招标人: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雷锋大道2号
邮 编:410205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007498802
传 真:0731-881151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
邮 编:410004
联系人:黄先生、朱先生
电 话:0731-84434718
传 真:0731-84434718
2018年8月20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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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一家投标人持此型号货物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第一标段 |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 2.2015~2017年,每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零。 |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第一标段 |
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收费站用轴组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50套及以上。 |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第一标段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 |
标段 |
其他 要 求 |
第一标段 |
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提供1个省份的高速公路用户单位售后服务评价且为优良。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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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随机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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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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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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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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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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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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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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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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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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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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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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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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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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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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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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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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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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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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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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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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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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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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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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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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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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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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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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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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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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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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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
7 |
技术先进性 |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计1分,提供质量认证的计0.5分,提供健康认证的计0.5分,提供环境认证的计0.5分,提供软件企业证书的计0.5分,本项共3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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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评价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5)其它要求的计基本分2分。 2、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提供2个省份的髙速公路用户单位售后服务评价且为优良的计3分,提供3个省份的髙速公路用户单位售后服务评价且为优良的计4分。 (提供高速公路用户单位的售后服务评价证明材料,得分按省份计算,以上用户单位将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进行网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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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业绩 |
13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3)业绩要求的计基本分9分。 2、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收费站用轴组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每增加50套加2分,最多加4分。(以上业绩将会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进行网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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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财务 |
5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财务要求的计基本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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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净资产收益率 |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8%,得1分;<8%且≥6%,得0.7分;<6%且≥4%,得0.4分; <4%且≥0%,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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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017年资产负债率≤65%得1分;>65%且≤75%得0.7分;>75%且≤85%得0.4分;>85%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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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
5 |
优秀计5分,良好计4分,一般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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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方案 |
5 |
优秀计5分,良好计4分,一般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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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计划方案 |
5 |
优秀计5分,良好计4分,一般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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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
5 |
优秀计5分,良好计4分,一般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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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
5 |
优秀计5分,良好计4分,一般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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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得分 |
50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 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 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l=lE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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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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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 (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