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25】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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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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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益常高速公路高密度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常高速公路高密度监控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5]2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5513长张高速公路(益常段)是长(沙)张(家界)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和常德市境内。本项目路线起于长张高速公路K76+000处(长益高速资江二桥以北),止于K148+225.46,全长73.083km。路基宽度27米,设计行车速度100km/h,全线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是湖南省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的一部分,拟在该路段布置不低于每2公里一处的监控点,主要工程量包括新增28个监控点(含基础建设、供电建设等)、3个监控点扩容、视频信号的传输以及与省高管局监控管理平台的联调等。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按实结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的从业单位,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业务六部)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招标人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业绩证明材料;⑤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⑥经办人二代身份证;(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项全套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3 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事宜:
(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商务和投标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和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商务和投标报价文件)开标。
6.5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4318999910100030001298
开户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所在地:长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 2017 年12月19日前结束。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建设概况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德山开发区檀树坪
邮政编码:415001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8973681755
传 真:0736-73099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黄先生
电 话:13973168138 18607370167
传 真:0731-88907457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
|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表2 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500 万元。 2、 近三年度(2014-2016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不得大于75%。 |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表3 业绩最低要求
招标工程类别 |
业绩要求 |
机电工程 |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至少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机电工程内容包括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的合同段,且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 |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招标工程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招标公告附件1表3业绩最低要求)的规定。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由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交工验收证书的主要工程量信息不能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信息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分包业绩证明由原承包人和原发包人共同出具。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施工,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该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查询的链接网址。
6.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具体日期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合同专用条款第18.3款规定。
7.投标人必须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8.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9.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16)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7)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19)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注:
1.第(11)、(12)、(13)、(16)、(17)、(18)项以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
3.投标人必须将《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表5人员最低要求
职 位 |
职 称 |
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机电工程或软件类专业或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类专业) |
/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总工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人员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上要体现是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工本人)。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5、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6、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表6 关键产品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和指标 |
备注 |
(1) |
(2) |
(3) |
(4) |
1 |
工作站 |
——处理器:四核,主频≥2.8GHz,2×3MB高速缓存; ——4GB DDR3 内存,可扩展至8GB; ——独立显卡,512MB以上显存; ——硬盘:容量不小于1T; ——26”宽屏液晶显示器; ——16×DVD-ROM ; ——标准键盘、鼠标器; ——10/100/1000M自适应以太网卡; ——预装正版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 |
|
2 |
IP-SAN存储设备 |
——控制器处理器:单控制器(64位多核处理器) ——高速缓存:8GB(可扩展至32G); ——存储:益常监控分中心配置38块SATA 4TB硬盘; ——存储:4U高度,磁盘数量为48盘位; ——扩展:通过SAS3.0接口连接扩展柜,最大支持级联接入480块硬盘。 ——支持前面板热插拔磁盘; ——RAID:RAID 0、1、10、5、6、50、RAID-NT等; ——具备存储管理、磁盘管理、磁盘检测预警及修复功能; ——数据保险箱功能:掉电后存储在缓存中的数据应不丢失,可通过数码管显示缓存数据的保存进度,可查看断电前1S的视频录像;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证明 ——具备设备维护管理功能,支持多设备统一管理; ——报警方式:声、光,email、短信、页面; ——网络管理:网络协议 iSCSI、NFS(V2、V3、V4)、CIFS/SMB、FTP; ——冗余设计:双电源,双风扇,双BIOS模块,支持电源、风扇、电池的热插拔; ——环境温度 工作:5℃~40℃; ——环境湿度 工作:20%~80%RH(无结冰、无凝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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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路视频事件检测分析仪 |
——数字视频输入(每台设备1080P图像至少能同时检测4路); ——事故事件检测准确度:不小于90%; ——事故事件检测误报率:不大于5%; ——响应时间:自事故事件发生10-120秒可调; ——检测事件类型:至少包括逆行、停车、拥堵、慢行; ——图像记录:事件前5分钟/后10分钟可调; ——数据存储:可本地存储30天以上。 ——单检测器可覆盖的车道数≥4; ——测量范围:5~200公里/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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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彩色高清一体化IP摄像机 |
——300万实时分辨率,支持2048×1536 /30fps、1920×1080 /60fps分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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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固定高清IP摄像机 |
——200万星光级 1/2”CMOS超宽动态日夜型枪型网络摄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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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流媒体分发服务器 |
– 支持100路以上高清视频转/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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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b.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c.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d. 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标记“正本”的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内。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执行机构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d.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e.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U盘的投标报价一致。
f.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g.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标记“正本”的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内。
(2)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3) 投标人填写了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和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1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2规定;
(4)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4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5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2]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3]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